有了收条就可以抵赖债务了么?
去年,本事务所处理了一起债务纠纷,感觉到对于各位在生活中的债务纠纷有所裨益,供各位参考。纠纷发生在哥哥和弟弟之间,当年兄弟之间的关系很好,哥哥曾经转让过一套房屋给弟弟,但是费用十分低廉,后来弟弟为了补偿哥哥的房屋转让,写下一张字据表明愿意自己支付给哥哥房屋转让补偿款20万元。另外弟弟为了做生意的需要,曾经多次向哥哥借款20万元左右,并且写下借条。后来弟弟分数次陆续归还了哥哥20多万元的借款,每次归还借款的时候,弟弟都让哥哥写下了收到有关款项的收条,共计20万元的借条,在归还最后一次借款的时候,弟弟不仅要求哥哥写下了收条,同事还要求哥哥归还了20万元借款的收条原件。哥哥认为既然收到了还款,给弟弟借条的原件也是很正常的,所以就把借款的原件归还给了弟弟。
在以后,由于兄弟之间的关系逐渐破裂,双方对于2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发生纠纷,后来哥哥将弟弟诉至法院,要求弟弟支付20万元的房屋转让补偿款。审理中,弟弟提供了20万元的收条原件,表明其已经支付给了哥哥房屋补偿款。对于哥哥主张的这些收条属于另外20万元债务纠纷的事宜,弟弟一律予以否认,认为这笔债务是不存在的。
本所代理了哥哥的委托进行了诉讼,由于哥哥只能提供20万元借款债务的复印件,因此对这笔债务基本上无法质证,所以在诉讼之前,由哥哥的儿子出面,给弟弟打了个电话,并进行了电话录音,在通话时,询问了弟弟一个问题,即为何在归还20万元债务的时候,既要哥哥写收条,又要哥哥归还借款的借条原件,弟弟电话中表示,既然归还了借款,要求哥哥归还借条的原件也是很自然的。
根据这个电话录音,在诉讼中,本所律师向法院提交了,20万元债务的取款记录,转帐凭证以及有关的银行证明,来说明除了2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外,另外还有20万元的借款记录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根据哥哥提供的借款凭证以及电话录音,可以相信除了2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外,另外还存在债务纠纷,而且哥哥还提供了20万元借条的收据复印件,这也帮助了哥哥收回2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。所以法院后来判决弟弟归还哥哥20万元房屋补偿款。
通过这个诉讼,我们感到,在日常诉讼中,书写有关的收条和借条都要特别注意,不要又写了收条,又将有关的借条原件归还,同时要注意保存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。 |